- 关于我觉醒了厉害的超能力却用来做奇怪的事这件事
- 莱茵市芳华小区402室,卧室内漆黑一片,门窗都被上锁并且拉上了窗帘。一道充满着奇诡气息的暗紫色光芒笼罩一个身形瘦削的少年。
- 卑微小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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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发黄肤青年冷哼一声:“你懂个屁!作为上流社会的收藏品,这支‘星芒’可说是价值连城,但放在战场上,它就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家伙。”
“中看不中用?”魏斯嚷道,“要不是刚刚这一枪,你们能这么轻松地摆脱困境?”
黑发黄肤青年扭瞥了眼魏斯:“是,您说的一点都没错,所以啊,我谨代表阿尔斯特自由联邦军第1特勤大队向您表示最为崇高的谢意,并如实向国防部报告您对此次任务的重要贡献!不过啊,我的少爷,既然你掺合进来了,在我们完全结束任务之前,你只能跟着我们一起行动了,明白吗?”
暂时跟这伙军结伴,魏斯当然没什么意见,他见黑发黄肤青年把原配的步枪挎在背上,手里端着从对手那里缴来的“猎鹰”,便向他索要背上那支步枪,毕竟猎枪只适合近距离使用,再碰到敌
,总不能又让自己找个地方守株待兔吧?
“这‘格鲁曼烧火棍’,你也看得上?”黑发黄肤青年那一脸讶异,感觉比刚才看到魏斯逮住敌方狙击手还要吃惊。
魏斯冲他翻了个白眼,也懒得解释那么许多,把猎枪背在背上,从他那里要来所谓的“格鲁曼烧火棍”,边走便摆弄。
这是一支栓动步枪,旋转后拉式枪机和内置弹仓的构造方式跟地球用过的毛瑟、恩菲尔德、春田、莫辛-纳甘步枪大同小异,但枪管格外粗,枪身非常重,从子弹的规格判断,这枪估计是13-15毫米
径,难怪能把那些“白狼”打得血
模糊。至于说
击
度,从昨晚的
形来看来看,应该不会差吧!可为什么会得到“烧火棍”的恶名呢?是因为过于笨重,可靠度不高,还是
速太慢,在战场上的表现非常不给力? <>>